大气污染防治|硝烟≠年味 三区禁限放烟花爆竹施行

  12月2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山、罗庄、河东三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正式施行,在我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行政区域内(范围含高新区、经开区)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27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通告》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通报。

  “春节到,放鞭炮,大人小孩拍手笑。”燃放烟花爆竹,对烘托节日喜庆祥和气氛有着独特的效果。但随着人们富裕程度的提升,这一传统习俗给城市建设带来的切肤之痛也愈加突出。雾霾锁城、噪声扰民接踵而来,甚至造成安全隐患和铺张浪费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临沂实际,经多方调研论证,市政府决定,在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行政区域内(范围含高新区、经开区)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一)禁放区域:本市主城区长春路以南,烟汕线—温泉路—沃尔沃路一线以西,华夏路—罗程路—龙潭路—火炬路—湖北路向西延伸至京沪高速公路一线以北,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限放区域: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三)处罚措施: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夯实属地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禁限放要求;城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住建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物业公司强化小区管理,配合落实好禁限放措施。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主办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禁限放阶段,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继续给予更多的理解、帮助和支持,共同把禁限放工作做好,全力营造安宁、祥和、文明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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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告》正式施行后,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如何审批?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其中,Ⅰ级、Ⅱ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Ⅲ级、Ⅳ级、Ⅴ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在禁放区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须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市民发现有违法燃放行为,也可以拨打110或当地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安排辖区派出所或就近的巡防警力制止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对现有26家烟花爆竹企业抽样检验

  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净化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确保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近期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对现有26家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抽样,共抽取样品54批次,其中烟花30批次、爆竹24批次,委托山东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目前,已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完成对抽取样品的包装、标示、外观、部件结构、材质、药种药量、稳定性等6个项目实验室内的检测,检测发现,存在个别爆竹类样品没有绿色安全引火线,个别样品装药量超差等质量问题。燃放性能将于近期集中开展。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结果,依法对不合格产品作出处理,继续加大对流通流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以及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禁止使用的物质等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予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城管局: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垃圾清扫清运

  在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中,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开展好相关工作。

  加强日常宣传。在日常执法中组织执法人员向执法相对人发放《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山、罗庄、河东三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结合辖区街道办事处进社区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节点和区域范围,确保宣传到位。严格落实部门责任。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垃圾清扫清运,对道路两侧燃放后没有及时清扫或清扫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严格落实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及时立案处罚。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环卫工人和执法人员一线巡查的优势,对于发现的涉嫌违反其他部门职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确保形成管控合力,将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落实在基层和末端。

  市应急局:对烟花爆竹零售点科学合理布点规划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临沂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19个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沂市应急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经营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2019年12月初摸底情况,市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9家、零售店1324个,以往每年在销售旺季还要发放一定数量的短期烟花爆竹零售点许可证。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山、罗庄、河东三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市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在禁限放区域进行科学设定,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的通知>》规定,禁放区域,不再布设零售店(点);在限放区域,原则上仅布设零售点(许可期限3个月),鼓励由批发企业实行直营;限放时间到期后,批发企业要将所有零售点的未销售烟花爆竹全部收回、入库保管。目前,市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正在按照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科学合理布点规划、安全培训、许可发证工作。

  前期,应急管理部门对各县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重点及传统制作村落进行了摸底,并建立烟花爆竹重点关注点及“打非”调度机制,严格落实“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非法生产、销售伪劣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烟花爆竹,可以依照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行政许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依照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应急部门将对依法查处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临报融媒记者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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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求婚他放烟花助兴 20箱烟花换来10天拘留


民警赶到现场,燃放烟花的人已经离开。

  26日晚,临报融媒记者在北京路派出所见到违法人员王某时,他一脸懊悔:“要是我多看新闻也就不会惹祸了!”因安徽朋友要在临沂向女友求婚,王某特地购买了20箱烟花助兴,哪想换来了10天的行政拘留……

  25日晚,北京路派出所根据兰山公安分局统一部署,对辖区加大了巡逻力度和巡逻密度。当天夜里10点多,一组民警巡逻至滨河大道时,突然发现北京路沂河大桥西头桥下的沙滩上有大量烟花腾空燃放。“禁放”规定已经实施一年多了,怎么还会有人违规燃放烟花,而且数量如此之大?

  民警迅速前往,可到达燃放区域时,燃放烟花的人早已离开,只剩下大堆的烟花纸箱还在燃烧。民警迅速现场取证,经过清点,共燃放了20箱。熄灭火源后,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所长刘杰。由于此次燃放烟花数量较大,这些烟花应该有皮卡或越野车专门运输到此处,刘杰指令民警以车找人,尽快将违法人员找到,依法处理。


违法人员王某被民警传唤接受调查,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违法。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一辆越野车曾在当晚10点前在河边停留,民警到达现场前,这辆越野车已离开。按以车找人的思路,民警很快确定,驾车男子王某,莒南县人,有重大嫌疑,事发后已返回莒南。

  26日,民警对王某依法传唤。王某到案后如实承认了燃放烟花的违法行为。王某称,他在莒南开办了一个公司,一个客户朋友是安徽人,其女友是临沂人。安徽朋友想在“圣诞节”来临沂给女友制造惊喜,准备在当夜策划个求婚仪式。王某一听也来了兴致,决定为朋友求婚助兴。

  为了烘托求婚现场的气氛,王某在莒南采购了20箱烟花,用自己的越野车非法运输到了滨河岸边,待安徽朋友求婚时他点燃烟花。20箱烟花,着实把朋友的女友感动了。一番尽兴后,一伙人散去,留下了20箱正在燃烧的纸箱,也给民警留下了确凿的证据。

  归案后,王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民警表示,数量较大的烟花爆竹应由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车辆运输,王某违规运输20箱烟花,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成立。其次,王某又违反了“禁放”规定。26日晚,王某被送往拘留所,等待他的是10天的行政拘留。

  临报融媒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古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