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先烈 勿忘国耻 “9·18”10时全市防空警报统一鸣响

  11日,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安排。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9月18日上午9时30分我市将举行防空警报试鸣仪式,10时00分至10时20分,全市防空警报统一鸣响,按规定依次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

  为提醒广大市民缅怀先烈、勿忘国耻,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的规定,我市自1999年开始,每年9月18日都进行防空警报试鸣。今年,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将开展第21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按照活动安排,9月18日前后,我市将同步开展三项活动。市人防办拟制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全市一定范围内宣传、发放。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在市人防指挥中心举行防空警报试鸣仪式。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0分,全市防空警报统一鸣响,按规定依次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0分,在城区部分初级中学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暨2019年全市中学生应急演练活动。

    背景

  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有效防范空袭危害、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任务的重要手段。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可以强化全民的忧患意识,警示社会公众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增强公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可以让公众熟悉防空警报的信号规定,正确区分各种警报信号的意义;可以准确检验防空警报的设施布局、技术性能、音响覆盖和音响效果,为建设可靠、稳定、完善的报警系统提供基本依据。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作要在战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能及时准确地预报空袭信息,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时候“防”;必须有足够的人民防空工程,让人民群众有地方“防”;必须有效开展防空知识教育,让人民群众知道怎么“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对人防部门的职责做出了根本性的规定,即“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防部门承担民用目标的防护任务,人防工作与老百姓的安全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市人防部门不断增强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能力:积极开展人防训练演练,全面提升人防组织指挥和协调保障能力;依法推进防空地下室建设,实现人防工程自建和结建面积稳步攀升;深入推进人防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进公共场所“六进”工作,增强人民群众防空防灾意识。

    临报融媒记者 张慧